6月16日上午,青州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方式对一起养老诈骗案件进行宣判,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。李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。这是青州法院判处的首起养老诈骗案件。
设计骗局,骗取农村老年人钱款
案件审理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18年以来,被告人李某以帮助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为名,先后骗取田某、孙某、高某等8人共计1075446.22元,所骗钱款用于个人挥霍。被告人李某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、罪名均无异议,并自愿认罪认罚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方法骗取他人财产,价值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综合考量其具有坦白、当庭自愿认罪认罚、被告人本人未退赔被害人损失等情形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,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。
这是一起典型的代办养老保险的诈骗案件,被告人李某谎称能够代办一次性补交职工养老保险、达到退休年龄后可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,诈骗多名农村被害人的钱款。
现实中,这是一种针对老年人的比较常见的诈骗手段。大家在办理养老保险业务时,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,不要轻信他人,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,要多关注防骗反诈宣传,提高防骗意识,了解诈骗手段,守好自己的钱袋子,护好自己的养老钱。
来源:青州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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